对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62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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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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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5-20

张裕标、黄永存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全面开展教职工精神病史排摸并合理安排患者岗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提案下发后,我们与第一提案人进行了初步沟通。了解了提案的基本意图,并一起探讨了精神病患者可能对其他师生产生的危险因素等,以及如何开展排摸及安排合适岗位等方面的内容。随后,我们听取了卫生健康委的相关意见,内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一致认为委员提出的建议很有必要。下一步,将根据提案建议,逐步在全区所有学校中实施,尽最大可能杜绝患有精神病教职工对师生造成伤害。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1.对于“教育部门牵头卫健委等部门定期开展排摸,对曾患有精神病和有精神病史的教师进行登记并纳入专项监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使用标准”的建议,参考区卫生健康委的会办意见,我们将要求学校定期组织排查并及时将教职工的精神异常情况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初步筛查并提出工作建议。学校对已确诊及疑似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上报并作为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管。教育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工作。

2.对于“根据精神病轻重程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的建议,我们将要求学校从关心关爱精神病患者的角度,以学校、学生安全为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再安排一线教师岗位。对于学校内部安排有困难的,可及时上报教育局在局层面进行统筹协调。

3.对于“确实有攻击现象的精神病患者则坚决不能进校园”的建议,我们将要求学校对患有(疑似)精神病教职工进行重点管控,发现其存在攻击性行为或言论等情况下,将按先前制订的预案立即采取措施实施控制,并报公安部门由警方按“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进行处置。对于该类精神病患者,在其未完全康复前严禁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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