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崇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1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47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24号

  • 成文日期:

    2021-04-06

  • 发布日期:

    2021-04-16

各初中、崇明中学、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13号)精神,促进本区高中阶段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21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招生学校

崇明中学

二、项目及人数

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不超过6人。

三、招生对象

具备2021年报考本市高中资格的崇明地区应届初三毕业生,并参加市组织的初中毕业考试。

四、艺术特长生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3年以上参加校级或区级乐团、合唱团、舞蹈团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供相关证明)

2.在初中阶段具有参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示活动的获奖经历。(提供获奖证书或学校证明)

3.主试项目中考生应具有较高独奏、独唱、独舞的能力。器乐类:钢琴、长笛、萨克斯、小提琴、二胡、琵琶等;声乐类: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和街舞,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公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公分;其他类:具有主持或其他艺术特长的学生(其他类为加试项目)。

4.考生需申报一项主试项目,同时可兼报加试项目,一专多能者优先考虑。

五、工作流程及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开展宣传、摸底工作。

2.考生认真填写《2021年崇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申请表》(见附件),推荐学校须对报考学生的申请表进行核实盖章,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3.各考生推荐学校将《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汇总后统一交至教育局中教科(二)。另一份汇总后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9日前交至崇明中学西门岗,资料袋上写明“2021年崇明中学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和“崇明中学招生办公室沈吉老师收”,并致电18918775361确认。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报考学生自行备份。

4.4月23日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考学生进行统一专业测试,并全程录像,测试通过预录取考生名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公示。

5.对测试合格、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中考的成绩要求:当年零志愿控制分数线下10分内,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六、招生要求

1.招生工作应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家长同意。

2.招生过程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考生认真填写《2021年崇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其中参加校级或区级艺术团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盖章有效。获奖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4.需要主试和加试的项目以填表为准,现场不再接受其他加试项目。

七、组织管理及监督要求

1.崇明中学应加强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校长是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联系人:沈吉;电话:18918775361。

2.各推荐学校应建立健全推荐方法、推荐程序,审核考生相关材料,严格执行推荐要求。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将取消其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3.对拟录取的考生实行公示制度,如未经推荐学校和区教育考试中心公示,考试中心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4.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录取后,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艺术活动的,则由学校提出申请,可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5.教育局加强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本区教育系统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规范、细致、及时做好各项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确保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2021年崇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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