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4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学、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1.城桥中学:市级举办二线运动队学校及区级体育传统项目:田径 乒乓 足球 武术 自行车 羽毛球 网球 游泳
2.崇明中学: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田径 足球 羽毛球 射箭
3.民本中学: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足球 篮球 乒乓 羽毛球
4.扬子中学: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篮球(男) 足球 水上
5.堡镇中学:区级体育传统项目:田径 排球 网球
二、招生条件
1.具备202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参加市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参加系统体育训练,自愿报考高一级学校,并继续参加课余训练。
3.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填写《2021年崇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请表》(见附件1)参加报名。
(1)获得区教育局、区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经学校、教育局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三、特长生名额确定的原则与要求
1.每校每项特色项目招收人数不超过6名,足球项目可适当放宽。但各校招收总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
2.特长生招生工作应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家长同意。
3.招生过程要确保民主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录取办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招生学校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可着手开展相关宣传与摸底工作,并将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区中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学校要在落实市教委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对所有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近期行程、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摸,确保完成自我健康管理等要求。所有考务相关人员近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到人流较为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场所活动。测试当天应采取适当延长测试总时长、分组测试等方式,完善现场测试安排,减少人员聚集时间。
2.申请报考的学生须认真填写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在读学校须对报考学生的申报表进行核实盖章,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天。申报表须由输送学校送寄交至招收学校。
3.招生学校应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制定好招收方案并报教育局中教科(体卫艺科)。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过程应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做到透明、有记录。预录取名单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专项测试及名单公示(在学生在读和在训学校通过校园网等途径公示5天)后,按《申报表》格式要求,报教育局中招办。中招办在招生信息网上对各校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向社会集中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为体育特长生。
根据各校上报的测试时间,教育局将组织各项目专家及督察人员对各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过程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同时请学校做好摄录像工作。
4.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进考场前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及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等措施。原则上,测试应在室外空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确需在室内场地进行的,应通过开窗通风、使用排风扇等方式保持空气流通,同时要提前做好测试场地设施清洁消毒等工作。测试过程中,考生之间应至少保持距离一米以上距离。考生在用手触碰器材前后应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液消毒)。测试结束后,及时引导考生离开考场,防止人员聚集。
5.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
(1)市级公示的体育特长生,各校录取总分按不低于当年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的要求择优录取;
(2)区级公示的学生,崇明中学对达到当年本市零志愿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的学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3)区级公示的学生,民本中学、扬子中学对达到当年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的学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4)区级公示的学生,城桥中学对达到当年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80分内的学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5)区级公示的学生,堡镇中学录取总分按不低于当年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的要求择优录取;
五、招生工作监督
1.招生学校应加强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校长是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宜的教练员是直接责任人。具体各校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2.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将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3.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特长生名单,未经学生原在读及在训学校公示,中招办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4.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学校提出申请,可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附件:1.《2021年崇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请表》
2.《2021年崇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联系方式》
3.《2021年崇明区普通高中拟招收体育特长生名单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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