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3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初中、高中、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