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1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财〔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3-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现将崇明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崇分减推办〔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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