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1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未保委〔2021〕1号

  • 成文日期:

    2021-01-12

  • 发布日期:

    2021-01-22

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职校、校外活动场馆:

2020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1年1月22日结束,寒假从1月2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未成年人的殷切希望和要求,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寒假中积极投身校内外实践,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有益的寒假。现将2021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在实践体验中传承红色基因

各单位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用好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形成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精神文化和实践活动中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开展“童心向党,奋斗有我”主题教育活动。各乡镇、各学校、各场馆要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围绕“爱党知史”百年红脉,以“初心之地”红色基因教育研学线路为主线,开展“红色沃土、英雄之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旧址、纪念设施巡访”活动,彰显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的历史地位;要多形式利用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做好线上线下专题宣传、公益讲座、故事讲解等活动,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要组织开展读一本红色经典、讲一个红色故事、唱一首红色歌曲、看一部红色电影、访一次红色基地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理想信念。

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围绕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在温馨的家庭团圆中传承优良家风,在丰富的节庆活动中了解民俗风情,在亲身体验中认同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学校要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开展名家名著的推荐、导读、征文活动,观看“超级家长会”节目,开展“走进名著”亲子阅读活动,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阅读习惯;要注重对未成年人文明节俭习惯的培养,指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压岁钱,倡导家长以更丰富的精神奖励激励孩子成长。

2.弘扬劳动精神,在绿色生活中促进健康成长

各乡镇、各学校要指导未成年人制定好个人寒假学习生活计划,关注时事新闻,合理安排好学习、锻炼、劳动、休息和娱乐时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作息规律。

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各学校要明确未成年人寒假家庭劳动时间,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合理布置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树立“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的观念,激励学生在家庭中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庭组织开展“学会一项家务技能”“为长辈做一件家务”等亲子活动,要鼓励家长“手把手”教会孩子家务劳动,当好孩子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

开展社会劳动实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乡镇、各学校要利用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社区创新屋、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生产劳动实践体验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劳动精神。各学校要组织高中、中职校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依托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真实记录和积累学生寒假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经历。各乡镇、各场馆要积极挖掘资源,为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搭建平台。

开展体育美育活动。各乡镇、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家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指导未成年人坚持养成每天锻炼1小时的良好运动习惯。各乡镇、各学校、各场馆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做好各类活动设施、场馆向未成年人开放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鼓励未成年人走出家门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锻炼意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各学校要加强对家庭美育引导,鼓励家长在假期中陪伴孩子走进线上线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欣赏高雅艺术,观摩优秀影视剧。

3.强化安全教育,在协同育人中优化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需求为原则,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合力,强化寒假活动的实效性。

注重安全教育指导。各乡镇、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市未保办发布的《2020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0条》,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和健康专题教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技能;要重点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上网习惯。各学校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家访、设计寒假作业等形式,指导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重点加强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制定安全预案,杜绝安全隐患,做好值守应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好关爱帮扶工作。各乡镇、各学校要扎实细致地开展特殊家庭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工作,对不同群体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关爱帮扶等活动,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寒假、温馨的新年。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托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尤其要关注考试后、开学前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4001001690,面询值班:每周三、周六、周日),为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供有力支撑。有关学校要安排好内地民族班学生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寒假期间,严禁学校上新课或进行大面积补课,严禁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教育局将设立监督电话(59611077),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切实减轻未成年人的学业负担。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保障寒假工作有序落实。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制定2021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保证寒假工作的落实,为未成年人“欢乐、祥和、平安、有益”过寒假作出新贡献。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造崇明假期活动特色。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把本单位教育资源设计成寒假活动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寒假活动的好去处。各乡镇要整合本区域内资源,进一步推进各类公益性活动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力度,为未成年人搭建更多实践活动平台。各校外活动场馆,要组织策划、实施开展各类具有自己场馆特色的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各类场馆的寒假活动。

3.家庭教育,精心指导,不断改善家庭成长环境。各学校要继续组织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特别要做到对特殊家庭学生、具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家访全覆盖,把关心关爱送到学生的家里。各乡镇、村居要发挥干部、志愿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和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家庭进行家访,了解他们家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真诚的帮助和解决;要开展结对关心和重点帮教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无事故发生。

请各单位将寒假工作计划于1月25日前、寒假工作总结于2月25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jkyx2008@126.com。

附件:2020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上海市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2020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加强疫情防控。不去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时要佩戴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回家先洗手,居家时要经常开窗通风,作息规律、加强锻练、营养均衡。

2.遵守交通法规。12 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低温、雨雪、雾霾天气尽量少出门,若出门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5.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增强安全自护意识,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空间,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信息。

6.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嘻闹。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现场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小学生去游泳池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理性参加培训活动。选择场地安全、培训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若参加文化学科培训,应查看办学许可信息,付费不超过3个月,签订协议,索取发票,确保开票机构与收款方一致、金额与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10.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微笑,多自信,遇到挫折不气馁,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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