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1000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1-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0〕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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