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000157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18〕28号

  • 成文日期:

    2018-10-31

  • 发布日期:

    2020-12-0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贵委相关通知要求,现送上《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请予审核。

附件: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81031

附件

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一、项目实施总体情况

“十三五”期间,崇明区列入《上海市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沪教委发[2016]198号)》项目27个,其中新建项目11个、迁建项目2个、改扩建项目14个,新增用地面积26.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15万平方米,总投资15.65亿元。截止目前开工率100%,其中:竣工项目22个,占81%;在建项目5个,占19%。

新增幼儿园班级120个、学位3600个;新增小学班级30个、学位1200个;新增初中班级24个、学位960个;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班级54个,学位2160个;新增中职校班级44个,学位1760个。

由于“十三五”期间崇明区人口没有出现较大的波动,且上述规划项目均能顺利推进,故本规划不作调整。

二、工作亮点和经验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教委正确领导下,崇明教育局不断完善教育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深入推进城乡一体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学校建设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一)科学规划、完善机制,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发展

1.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项目,明确将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崇明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结合崇明区及各学校实际情况,在全面排查、统筹兼顾、科学规划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专项规划,拟定年度计划,确定实施项目,明确工作思路。

2.健全优化四项工作机制。在推进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过程中,崇明区逐步建立健全了四项工作机制:一是组织机制。成立了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区发改委、科委、财政局、人保局、建管委、规土局、体育局和编办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制度。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二是协调机制。推进部门联动,健全政府主体责任制度,建立以教育局为主、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制度,完善教育、发改委、财政、人保等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大各项目实施中的协调推进力度。三是保障机制。建立了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学校建设装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建筑技术规程、学校新建建筑装修装饰标准等制度;统筹安排市级下达资金及区县级财力,确保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经费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加强教育督导,相关项目作为年度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指标内容,激发学校积极主动推进各项目的实施。四是信息报送机制。为提高协调办公效率,及时报送崇明区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在市教委专网上填写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各个项目推进的情况,利用信息技术协同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二)科学布局、优化资源,不断提升学校建设水平

1.优化学校建设发展规划。一是在“十一五”期间制定了《崇明县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规划纲要》。二是结合崇明生态岛建设规划布局的调整优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区域人口流动等情况,于2015年8月制定了《崇明县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2016-2020 年)》,对学校建设规划进行了及时调整和修改,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市教委审定后实施。三是2017年3月,制定了《崇明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中长期崇明教育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与思路。

2.加快学校配套建设。自2010年以来,崇明区按照住宅与公建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2014年县政府专门转发县教育局、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的《本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崇府办发〔2014〕15号),完善了教育公建配套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十三五”期间,新建公建配套学校5所,新增用地面积5.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城桥镇、陈家镇和长兴镇等地区的入学供需矛盾。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十一五”末,《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以下简称“04 标准”)和《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以下简称“05 标准”)先后颁布实施。“十三五”期间,共新建学校13所,这些新建的教育设施标准都符合现有标准要求。

4.加强教育资产保护。一是做好确权补证工作。根据上海市普教校舍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的数据,崇明区教育系统共有130家单位(含教学点),应有产证130张。截止目前,新证、旧证办结的教学点合计有94个,权证办结率为76.9%(其余学校由于历史原因不能办证)。二是规范教育资产管理和保护。先后制定《崇明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崇明区教育局关于中小校房屋土地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同时运用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市普教校舍管理系统、上海市教育装备管理运行平台等三个项目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数据维护更新工作,随时掌握教育资产的变动情况。三是做好校舍维修工作,按照“学校申请-基建设备管理站踏勘-教育局审核-统筹实施”的程序,每年安排资金维修校舍。2015年至2017年,崇明区校舍维修资金投入分别为6956万元、5523万元、6521万元,维修资金保障投入,消除了学校的安全隐患,极大改善了办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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