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新村幼儿园过渡性借用新村小学食堂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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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890202000159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19〕25号

  • 成文日期:

    2019-07-29

  • 发布日期:

    2020-12-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区新村幼儿园因改建工程需要,准备于2019年9月起借用新村小学食堂为幼儿供餐,直至该园改建工程完工为止(预计两年)。根据食堂超范围使用必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市场监管局的要求。现将新村幼儿园2019年9月起供餐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就餐人数:80人(幼儿60人+教师20人)。

二、供餐方式:包餐制(配菜公司配送、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加工)提供热食类食品。

三、送餐方式:用封闭式送餐车送餐。

四、送餐路线及距离:校园内单向送餐,距离50米以内。

五、送餐工作人员: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及教师志愿者。

专此致函,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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