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00012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0〕30号
成文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0-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院:
现将《崇明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月”专题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月”专题系列活动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崇明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月”主题系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本市和本区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教育提质增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沪教委人〔2017〕23号)《上海市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沪教委规〔2019〕9号)《崇明区2020年教育工作要点》(沪崇教〔2020〕1号)《崇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稿)》(沪崇教〔2019〕38号)《崇明区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化管理30条》(沪崇教托幼〔2020〕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幼“教学月”主题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中小学段:作业——教学变革的力量
学前学段:让评价成为园所自主发展的引领
三、活动目的
作业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与拓展,是落实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家校沟通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落实《崇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教育教学的规范管理,强化学生学习的有效辅导,切实推动教学理念的更新,切实推进教学方式的转型,把提高作业质量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改变育人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提升教师的作业设计能力,拓展深化校本作业的内在价值和功能,从而有效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
评价是幼儿教育活动的基本反馈机制,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落实《崇明区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化管理30条》,着力提升园所保教质量的自我监测与循环改进的意识和能力,让评价成为幼儿园自主发展的一种文化,持续推进园所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最大可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
四、活动形式
(一)作业评比。围绕“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单元教学作业设计”这一主题,开展多层次的作业评比活动,评选、展示优秀作业的典型案例。
(二)综合展示。各学段通过学校申报、学区推荐、学区分会场研讨等方式,每个学段分别遴选1-2所学校举行“教学月”综合展示活动。
(三)校(园)长论坛。基于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与需求,聚焦“提高校本作业适切性”“发展教师作业设计能力”等主题,学前学段通过“让评价成为园所自主发展的引领”的主题研讨,分学段开展校(园)长主题论坛。
(四)专家报告。中小学围绕“加强学校作业管理”、学前教育围绕“基于观察的识别与支持”等主题,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实施。学校是“教学月”活动的主体,各校要成立“教学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各校要紧紧围绕主题,制订本校“教学月”活动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实施,让全体教师深度参与“教学月”主题系列活动。
(二)加强指导,主动研究。区教育学院要主动研究,加强对此次“教学月”活动的服务与指导工作。
(三)鼓励创新,形式多样。鼓励各校围绕“教学月”主题,在传承的基础上,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有创新的研讨与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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