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年崇明区语委委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000115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语委〔2020〕4号

  • 成文日期:

    2020-06-30

  • 发布日期:

    2020-07-10

各语委委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依法推进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生态崇明建设提供软实力,根据《关于评选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崇语委〔20193号)精神,经考核审定,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等14个单位荣获“2019年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王洲等14位同志荣获“2019年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希望各委员单位以及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积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拓创新,为推动本区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而努力!

附件:2019年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630

附件

2019年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9年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3.崇明区司法局

4.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5.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6.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7.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8.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9.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10.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上海崇明客运轮船有限公司

12.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13.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14.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二、2019年崇明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1.王  洲        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陈  贤        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3.严海柳        崇明区司法局

4.黄敏华        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5.李新平        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6.施  文        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7.徐新美        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8.郭琴花        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9.梁诚谅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10.张凤娇       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潘婧婧       上海崇明客运轮船有限公司

12.范雄伟       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13.高锦周       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14.陈  峰       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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