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00007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财〔2020〕24号
成文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费(保教费)收费、住宿费收退费、帮困助学等相关工作。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