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00012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人〔2020〕22号

  • 成文日期:

    2020-09-01

  • 发布日期:

    2020-09-11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崇明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安全是学校发展的底线要求。学校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开学初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重点部位集中力量加强检查。一是对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保护场所,要进行水电气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安全检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二是对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要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专项排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对学校各类建设、修缮施工场地,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三、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各校要加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对于新学期进入学校的学生、新进宿舍的学生、新乘坐校车的学生,要尽早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让学生要清楚应急逃生的路线、方式,明确相关纪律要求以及消防安全常识。

四、加强消防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学校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岗位火灾风险,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要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近期,教育局将组织学校领导、消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及资质培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落实。区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力量对各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学校及幼儿园开学复课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091

附件

学校及幼儿园开学复课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本要点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及幼儿园开学复课期间消防安全检查。

一、责任落实。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防火检查。是否在开学复课初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和维护保养情况;四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五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七是教职员工、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四、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否占堵消防通道,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维保检测;实地开展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

六、电气燃气火源管理。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幼儿园是否落实幼儿午休时点蚊香等用火行为的看护措施,教育幼儿不玩火。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八、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职员工是否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是否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幼儿园是否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九、消防演练。学校及幼儿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消防演练。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是否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十、队伍建设。是否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