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200010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人〔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4-24
发布日期:
2020-05-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开展的“不忘教育初心,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系列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力抓好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师德素养,严格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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