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190022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19〕41号
成文日期:
2019-10-15
发布日期:
2019-10-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崇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崇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耀飞 崇明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陶 溶 崇明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陆 琴 崇明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黄乃华 崇明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吴美华 崇明区教育局副局长
陆 杰 崇明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研究贯彻落实市教卫、市教委和区委、区府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指导并监督检查崇明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教育行风政风建设;研究制订崇明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研究处理崇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突出的、普遍性的问题,指导、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查处政风行风建设中发生的违规行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党政办、教育督导室、中教科、小教科、托幼科、计财科、人事科、成职科、安全中心等成员部门组成。教育局党政办负责牵头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提出开展崇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和建议;协调和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综合、汇总、总结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为:
党政办:负责牵头协调,完成各类综合性报告。
教育督导室:负责与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联络对接工作。
中教科、小教科:负责监督中小学校是否存在为中小学生订购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等涉及教辅教材的违规行为;监督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问题,以及普通高中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及收费问题。
托幼科:监督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计财科:负责监督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中小学(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监督帮困助学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和票据使用情况。
人事科:负责监督中小学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或与校外机构联合办班等违规行为;监督学校在职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成职科:负责监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民办中小学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及收费问题;监督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安全中心:负责核实处理学校收费、教师有偿家教等信访案件。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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