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说明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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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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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4-24

一、党政办公室

根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工作协调、会务安排、会议纪要、文字撰写等相关工作。主要负责教育党工委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统战、离退休及关工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督查。负责拟订教育党工委工作计划,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开展,做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加强局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做好公务员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完成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落实教育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内外宣工作,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统战、群团、离退休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拟订教育局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微信及简报编辑、文秘、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紧急信息报送及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助做好市、区各部门各项督察工作,做好对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做好局级层面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外事交流、合作办学、安全保卫、机关福利及有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基层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做好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各项工作,起草本区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等。  

   二、人事科

主要负责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人事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调人事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人才引进、人员招录、人事调配、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岗位管理、职称改革、教师资格注册与认定、教师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协调、指导开展师资培训与培养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治理与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本系统突发事件等。

三、计划财务科

主要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统计和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统筹管理市、区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和各项专款;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负责资产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和年度计划;管理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等。

四、中学教育科(体卫艺科科)

主要负责管理指导本区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中学教育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与指导入学、升学、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导中高考改革等工作;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学生卫生保健、艺术交流和科普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联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等。

五、小学教育科  

主要负责管理指导本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小学教育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小学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指导课程计划的落实;组织指导小学招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管理等工作;指导并检查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特殊教育工作。与区教育局各部门协调管理与小学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托幼科

编制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指导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办园(所)体制改革和教学工作;负责学前阶段的招生入园工作;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0—6周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本区各类托育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七、成职科

主要负责管理和指导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社区、老年)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成人教育和培训;管理和指导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入学、升学、考试、专业设置等工作,协调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等。

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挂靠在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对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对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对本区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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