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190016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19〕23号
成文日期:
2019-04-18
发布日期:
2019-04-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学、教育学院、教育考试中心、工程技术管理学校: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