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本区高一年级学生军训组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7-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0201900097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19〕32号

  • 成文日期:

    2019-07-10

  • 发布日期:

    2019-07-12

各高中、职校、东平森林青少年活动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市教委、上海警备区印发的《上海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细则》(沪教委体〔2010〕21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活动的意见》(沪教委基〔2002〕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我区学生军训工作新格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学年本市高一年级学生军训组织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9〕4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2019学年本区高一年级(包括职校)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围绕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

二、组织机构

区学生军事训练由区人武部、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健全领导网络,认真组织,积极训练,严格管理,有效完成今年学生军训工作。

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阿林(区人武部副部长)

姚李超(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军(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陆  琴(区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张海民  耿慧慧  严 英  顾玉娟  蔡锦宇

领导小组下设崇明区学生军训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科二(联系人:顾玉娟;联系电话:5611077  18901671058)。协调各方力量,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基地和营地的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学校基地和营地活动的评估工作。

各校要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由分管校长、军训教官代表、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总务主任等人组成的军事训练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军事训练任务顺利完成。学校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三、参训对象

本区高中、职校2019学年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

四、军训主题

激扬爱国志  逐梦新时代

五、训练时间和具体安排

训练时间:继续实施“5+5”组织模式,为期10天。为确保军训质量,各校必须做到学生集中住宿军训。

高一学生军训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为2019年8月1日——8月20日,各校学生赴崇明东平森林青少年活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为期五天的军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8月1日—5日   城桥中学  横沙中学

2019年8月6日—10日   民本中学  堡镇中学  民一中学

2019年8月11日—15日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

2019年8月16日—20日  崇明中学  扬子中学

第二期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20日,3月23日—27日。各高中学校学生赴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开展为期五天的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军训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质量。为确保学生军事训练的质量与工作顺利进行,各校每天军训时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小时。基地与学校应成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军政训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组织落实、计划落实、经费落实,统一协调军训中的各项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与检查。各校军训活动方案电子版于7月31日前提交区学生军训活动指挥部办公室(邮箱:jjkyx2008@126.com)。区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军训活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高一新生军训工作。

2.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基地要在开训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好军训课程及全程安排日程表,包括训练时间、聘请承训部队名称、具体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等。训练课程要求内容充实,安排合理。各承训部队要按照区军训工作计划和基地军训工作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军训和政训的任务。通过军训和政训让学生体验军营生活,培养团队合作意识,继承和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全体高一新生的国防观念和素质。

3.注重安全、抓好保障。各校应认真做好军训前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对每位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排摸,有特异体质的学生一律不参加军训;要建立安全防范事故机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基地要切实做好军训期间的安全与保障工作。要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机制,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要落实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针对暑期特点,及时调整军训活动计划,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科学施训、劳逸结合。凡遇黄色高温预警信号(35摄氏度以上)天气,训练内容和时间要予以调整,应将训练活动安排在上午10时以前和下午17时以后进行。如遇橙色高温预警信号(37摄氏度以上)天气,室外军训活动暂停。要特别重视饮食、饮水,用水、用电、消防的安全教育和防患工作,在军训前要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一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七、考核与评估

1.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把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参加训练时的态度与表现,作为对学生军事训练成绩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军事训练成绩要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加盖军训基地“军训合格证明章”,作为报考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凡缺勤三分之一以上或考核鉴定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重新参加下一年度的军事训练,直到补训合格为止。

2.对学校的考核由区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根据各校军事训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八、收费标准

高一学生军训第一期费用:参加东平森林青少年活动基地军训费用为每生伙食费155元,其它费用由基地和学校承担。

第二期费用:参加东方绿舟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遵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除收取餐费外,其他费用由区教育局或学校承担。基地和学校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参加军训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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