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020190005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19〕11号
成文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19-06-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职校、教育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精神,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现就各中小学、职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
各校要根据实际,在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切实用好区本教材《向着阳光奔跑——崇明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小学版、中学版),有条件的学校编印发放以传播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校本教材,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内容之中。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内容,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融入课程教学内容。
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
各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在不同学科领域挖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因素,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各学科教师要针对学生和社会生活实际,结合学科特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重点抓好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体育与健身、美术、音乐、艺术、科学等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明确其学科定位,通过课程标准和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等,充分发挥其独特的育人价值。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生头脑
各校要利用校园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景观设施、墙体文化等,以刊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4个字和设置宣传标牌、展板、悬挂书法、美术作品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确保在校园醒目位置能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确保每个班级内墙体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各校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诵读和歌曲吟唱活动,发动广大中小学师生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切实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晓率,要做到人人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并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学校实施方案或细则,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教育学院要切实做好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基层学校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学校层面的重点项目、有效举措、典型案例等相关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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