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本区初中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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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18〕10号

  • 成文日期:

    2018-03-01

  • 发布日期:

    2018-03-01

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018年本区初中阶段的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将继续实施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工作,为使招收工作能得以规范、有序的推进,现将招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招生学校被崇明区教育局和崇明区体育局联合命名为“2016-2018年崇明县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具体招收学校名单及招收项目见附件1。

(二)体育特长生条件

1.生源要求: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已在本区就读的外区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及已在本区就读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区教育局、区体育局认可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中,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

3.经教育局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名额与要求

1.每校每项特色项目可招收2—3名,足球项目可适当放宽,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2.特长生招生工作应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家长同意。

3.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学校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可着手开展有关宣传与摸底工作,并在2018年3月12日前将招生方案、项目、名额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区教育局基教科一。

2.申请报名的学生须认真填写《2018年崇明区初中体育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读学校须对学生的《报名表》进行核实盖章,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报名表》须由输送学校送至招生学校。

3.招生学校应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评小组,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一次学校的初选测试工作,初选预录取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天,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至教育局体卫艺科科。

4.2018年4月21—22日教育局体卫艺科、教育考试中心将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本区招收的体育特长生进行一次专项统一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各校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通过名单将在崇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被崇明区教育局命名为“2016-2018年崇明县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初中:东门中学、正大中学、民一中学。

(二)艺术特长生条件

1.生源要求: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已在本区就读的外区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及已在本区就读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良,在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在区教育局认可组织的比赛中获区级集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含市级获等第奖)的学生。

3.具有艺术类考级证书五级及以上的学生。

4.经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测试认定在艺术方面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学生。

(三)招收名额与要求:

1.每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2.特长生招生工作应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家长同意。

3.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学校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可着手开展有关宣传与摸底工作,并在2018年3月12日前将招生项目、招生名额等以书面的形式报教育局基教科一。

2.申请报考的学生须认真填写《2018年崇明区初中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在读学校须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表》进行核实盖章,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报名表》须由输送学校送至招收学校。

3.招生学校应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评小组,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一次学校初选测试工作,初选预录取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天,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至教育局体卫艺科科。

4.2018年4月21—22日教育局体卫艺科、教育考试中心将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本区招收的艺术特长生进行一次专项统一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各校的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通过名单将在崇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三、招生工作监督

1.招生学校应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校长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宜的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2.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将取消其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退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3.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未经学生原在读及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4.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承诺书,如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则由学校提出申请,可退回其原户籍地学校。

5. 监督电话:59614249、59620732

附件:1.《2016-2018年崇明区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

2.《2018年崇明区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1

2016—2018年崇明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单

01.三乐学校:田径

02.港西中学:乒乓

03.建设中学:足球

04.新光中学:篮球

05.三烈中学:足球

06.登瀛中学:田径

07.合兴中学:足球

08.向化中学:田径

09.裕安中学:足球

10.新海学校:足球

11.前哨学校:足球

12.长兴中学:田径、足球

13.实验中学:田径、篮球、乒乓

14.东门中学:田径、篮球、乒乓、足球、射箭

15.育林中学:篮球

16.正大中学:田径、篮球、乒乓、足球


附件2

2018年崇明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全国学籍号:            

学校

姓名

性别

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特长项目

家庭地址

户籍地址

报名中学

联系电话

邮编

特长情况说明(须提供比赛成绩及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家长承诺

本人已充分了解有关艺体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并承诺所提交的一切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本人承诺,一经录取将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参加区内公办学校对口入学。遵守学校关于特长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学初审意见

学校(章)

年   月  日

中学审核意见

学校(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见

教育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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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一份交招生学校,二份交体卫艺科

   2、招生学校须将预录取学生名单于2018年4月13日前寄交至体卫艺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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