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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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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财〔2018〕3号
成文日期:
2018-01-05
发布日期:
2018-01-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着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考试招生配套的相关制度、功能设计、组织管理等都面临着完善和发展的要求,区级教育考试机构也面临业务调整、功能完善、系统升级等重要任务。提高教育考试的管理效能,保障教育考试安全运行,提升区级考试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是时代的要求。为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特制定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场地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南。规划指南明确要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除满足符合安全和消防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与教育考试相关的功能要求、系统配置和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崇明教育考试中心借用基建站部分办公用房,位于中津桥路(皇都娱乐旁边),对正常教育招生等工作干扰较大,由于没有合适的场地,一直将就使用,今年9月,教育学院已经整体搬迁至东门路新校区,故计划将教育考试中心搬迁至原教育学院的南校区。且近期,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专门出台考试中心建设标准,并将崇明教育考试中心作为试点项目。为此,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实施教育考试中心建设城乡教育一体化整体装修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035.1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69.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37万元,预备费58.59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上海市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
专此请示,盼复。
附件:教育考试中心建设城乡教育一体化整体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建书)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