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10-11 00:00

  • 索引号:

    SYHA0020171003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7-10-10

  • 发布日期:

    2017-10-11

沪崇教人〔2017〕4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民办学校及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审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沪人(1999)83号]、《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沪人(2004)12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沪府办(2015)12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90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崇明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崇教人(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具体实际,经研究,现对2017年度崇明区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等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的在岗教师,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属今年评审范围。

2.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中、高级职务专业人员,现在本区普教系统教师岗位上任教的,须按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的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符合职改相关文件中的评聘条件,其师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任职资历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且其教科研成果已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要求详见崇教人(2008)43号]。乡村学校教师关于教科研成果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申报要求”中第八条。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文件,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2.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若干事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51号]等精神,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实现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3.根据市人社局2009年文件精神,对去年申报高级未通过的教师如今年再次申报提出更高的要求:(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相关证明材料;(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对去年申报中级评议未通过的教师如今年再次申报,也要有一年来取得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等方面突出成绩的要求。

4.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56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少先队辅导员参加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中级职务申报参照规定),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报德育二组(少先队教育专业):(1)各初中、小学在岗专职从事少先队教育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分管少先队教育的党政干部。(2)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3)各初中、小学担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累计满8年(申报中级职务满5年),在少先队教育、少先队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队集体曾获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曾获区级及以上少先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根据市教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可申报社区教育学科:(1)机构范围: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是在区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包括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中,专职从事社区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未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不属于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的范围。(2)教师资格要求: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3)课时量要求:社区教育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周14课时为满教学工作量。活动型课程、学习团队指导等以每小时折算1课时计算。校领导平均每周课时不应少于2课时。

其余申报条件需符合职改相关文件中的评聘条件。

7.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有关需要有农村教育教学经历以及外语免考和破格等这类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必须符合相关文件精神并填写相应表格。申报教心学科组、跨学科学科组的教师需在听课表中注明具体情况。

8.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沪府办(2015)120号]文件精神,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城镇学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外语计算机成绩、论文发表可不作为刚性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担任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满4年且考核特别优秀的,可申报评聘高级教师。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9.关于乡村学校范围请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90号]。

三、评审内容和程序

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地理、生物、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幼教、跨学科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德育一、德育二、教育管理、教育和心理、特殊教育以及社区教育等共24门学科。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崇明区中小学教师职务审核委员会接受符合市、区职改文件要求,并经公示过的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报者材料,包括相关表格、各类证书、考试成绩及反映本人教学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组织学科评议组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教师中、高级职务审定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最后各校可根据本校教师专技岗位设置情况由校长实行聘任。

2017年度委托市教育评估院评审的教师高级职务17门学科将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及学校需在“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系统”上分别完成基本信息和审核意见的填写,《申报表》、有关表格和汇总表等网上导出打印,数据统计和汇总由系统自动生成。计算机学科评议组实行网上评议。

四、评审日程及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从2017年10月初到2017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1.高级职务

(1)10月19日前申报对象提交《任教课程表》(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10月24日至27日各校上报评审材料;

(3)11月中旬高评委学科组听课与面试;

(4)12月中下旬高评委学科组评议和高评会议。

2.中级职务

(1)11月9、10日各校领取有关材料;

(2)11月22日前各校完成考核初审、推荐评议候选人;

(3)11月28、29日各校上报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4)12月22日学科组评议;

(5)12月29日崇明区教师职务审核委员会审议。

(二)有关事项

1.本《通知》如与市、区人事部门的职改文件不一致处,以市、区人事部门职改文件为准。本《通知》解释权属教育局。

2.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议申报材料要求见人事科网页。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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