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4-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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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8902016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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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崇明县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04-05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三、“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办法,2016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查阅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等。

  四、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完成,您可登录www.shrxbm.cn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五、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根据《2016年崇明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见附件),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纳入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6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随迁子女入学,人口导入较多的乡镇由教育局、镇政府统筹安排。

  七、公办小学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5月21日-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现场审核时,要对登记就读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八、今年小学升入初中需要进行入学登记吗?
  今年,我们将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进入初中提供服务,小学五年级学生不需要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九、如果想就读民办中小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4月24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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