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本县初中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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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31

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县教育考试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县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016年本县初中阶段的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将继续实施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工作,为使招收工作能得以规范、有序的推进,现将招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招生学校被崇明县教育局和崇明县体育局联合命名为“2016-2018年崇明县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具体招收学校名单及招收项目见附件1。

  (二)体育特长生条件
  1.生源要求: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已在本县就读的外区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及已在本县就读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县教育局、县体育局认可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县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中,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
  3.经教育局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名额与要求
  1.每校每项特色项目可招收2—6名,足球项目可适当放宽,但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总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2.特长生招生工作应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家长同意。
  3.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学校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可着手开展有关宣传与摸底工作,并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招生项目、招生名额等以书面的形式报教育局基教科二。
  2.申请报名的学生须认真填写《2016年崇明县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读学校须对学生的《报名表》进行核实盖章,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报名表》须由输送学校送至招生学校。
  3.招生学校应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评小组,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一次学校的初选测试工作,初选预录取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天,并于2016年5月6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至教育局体卫艺科科。
  4.2016年5月21—22日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将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本县招收的体育特长生进行一次专项统一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各校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通过名单将在崇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被崇明县教育局命名为“2016-2018年崇明县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初中:东门中学、正大中学、民一中学。

  (二)艺术特长生条件
  1.生源要求: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已在本县就读的外区户口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及已在本县就读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良,在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在县教育局认可组织的比赛中获县级集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含市级获等第奖)的学生。
  3.具有艺术类考级证书五级及以上的学生。
  4.经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测试认定在艺术方面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学生。

  (三)招收名额与要求:
  1.每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总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2.特长生招生工作应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家长同意。
  3.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学校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可着手开展有关宣传与摸底工作,并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招生项目、招生名额等以书面的形式报教育局基教科二。
  2.申请报考的学生须认真填写《2016年崇明县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在读学校须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表》进行核实盖章,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报名表》须由输送学校送至招收学校。
  3.招生学校应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评小组,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一次学校初选测试工作,初选预录取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天,并于2016年5月6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至教育局体卫艺科科。
  4.2016年5月21—22日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将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本县招收的艺术特长生进行一次专项统一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各校的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通过名单将在崇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三、招生工作监督
  1.招生学校应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校长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宜的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2.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将取消其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退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3.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未经学生原在读及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4.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承诺书,如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则由学校提出申请,可退回其原户籍地学校。
  5. 监督电话:59611872、59620732

  附件:1.《2016-2018年崇明县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
     2.《2016年崇明县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崇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2016—2018年崇明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单

01、三乐学校:田径
02、港西中学:乒乓
03、建设中学:足球
04、新光中学:篮球
05、三烈中学:足球
06、登瀛中学:田径
07、合兴中学:足球
08、向化中学:田径
09、裕安中学:足球
10、新海学校:足球
11、前哨学校:足球
12、长兴中学:田径、足球
13、实验中学:田径、篮球、乒乓
14、东门中学:田径、篮球、乒乓、足球、射箭
15、育林中学:篮球
16、正大中学:田径、篮球、乒乓、足球


附件2(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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