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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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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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1-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崇明区经济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和市、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聚焦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从细化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依申请制度等多个方面,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公开时效性。202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处理行政许可7件,行政处罚2件。深化、细化政策解读工作,助推政策落地落实。对我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采用图文、表格等多元解读方式,坚决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5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全过程记录,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工作流程、登记和申请时间确认、审核内容和补正的相关要求、办理口径、答复时限、归档内容这六个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处理单模板和答复意见样本,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度,我委未接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建立发布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推进政务平台数据共享整合及互动能力,拓宽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崇明经委”门户网站和“崇明经委”、“崇明企业服务”公众微信平台发布政策讯息413条,“崇明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上架服务产品和政策12个,依托崇明区企业专属网页持续开展各类政策申报和解读。二是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畅通公民参与渠道。组织政府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企业代表近距离了解我区企业服务和经济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民互动氛围。推进2023年“红色助企直通车”惠企政策宣讲会,在政策解读、推送、辅导等方面积极引入行业协会、联合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参与,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探索政社合作的政策公开服务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围绕强化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员积极参加本区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内容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自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公开文件数量和公开比例等关键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信息的客观、公正、真实,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意识形态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6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区经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方法较为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政府信息公开专员注意关注业务处室相关工作,督促做好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坚持不定期查看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政策内容,启动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问答、图表、音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积极探索直播、短视频等政策新形式,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涉及范围、申请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产生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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