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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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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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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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2-08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说明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财务、政务公开、资产管理、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等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拟订工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业产业扶持政策和结构调整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产业园区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投资管理科。拟订工业和外商投资政策,监测分析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编制内外资项目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业项目的评审准入,负责项目立项备案和企业投资服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各类变更事项办理。

(五)市场运行科。拟订商贸流通发展规划,组织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培育和发展各类商品市场。推动商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优化消费环境。

(六)商贸服务科。拟订对外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外贸行业管理,监测分析运行状况。落实对外经济合作事项,负责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承担进博会有关工作。

(七)粮食物资科。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管。负责粮食收购企业的资格审核和区级储备粮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物资和战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八)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承担成品油、煤炭、电力日常运行的监管、协调工作。指导和推进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协调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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