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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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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区经委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7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崇明区商贸服务业“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规划》主要就商贸服务业所涉及的零售、批发、餐饮、家政以及与之相关的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等领域,提出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总体上,《规划》的实施将推动崇明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的质量和能级,服务世界级生态岛战略定位和建设目标,全面促进崇明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