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23120210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经〔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现将《区经委2021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发
区经委2021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信息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区经委信息工作,维护好《上海崇明》本委网页和《崇明经委》《崇明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反映工业、商务和粮食经济运行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分工
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本委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统计和考核工作。各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信息工作的实施科室,负责信息的撰写、初审工作。各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指定一名信息员。
第三条 信息分类
信息分为动态信息和综合性信息(包括照片)。
动态信息主要包括为市区领导、委领导参加的本部门会议和调研活动等情况,各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条线会议、培训、指导检查等情况。
综合性信息主要包括主要经济、商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区委、区政府和本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下一步举措。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约稿要求,各科室应配合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信息须内容充实,条理清楚,突出实效,注重时效。
第四条 任务指标
根据各科室、中小职能特点,承担相应的信息任务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
第五条 编辑审核与报送
信息通过本委政务微信平台报送办公室。各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信息员负责科室信息的起草编写,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信息的初审。办公室负责各类信息的修改完善和终审。对于重要信息,应报送委分管、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或上网。
经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向区委办《一周要闻》、区府办《要情通报》、区级媒体和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刊物、媒体等报送。
动态信息中,市、区级领导参加会议活动信息须在当天报送;委领导参加会议活动信息原则上当天报送;其它动态信息和综合信息应确保信息时效性。
第六条 分值计算
动态信息每报送办公室1条,计1分;区级刊物媒体录用的,计1.5分。综合性信息每报送1条,计2分;区级和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刊物媒体录用的,计3分。市级刊物媒体录用的,计6分。国家级刊物媒体录用的,计10分。
第七条 考核与奖励
办公室于每月、季度初统计公布各科室、中小上月、季度信息分值录用情况,并报委领导和各科室。
对全年信息工作录用分值名列前三名的科室、录用分值名列前五名的信息员,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作为年度考核推优的依据之一。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21年各科室、中小信息任务指标
序号 | 科 室 | 信息员 | 月任务指标 | 年度任务指标 | ||||
动态信息 (条) | 综合性信息 (条) | 小计 (条) | 动态信息 (条) | 综合性信息 (条) | 小计 (条) | |||
1 | 办公室 | 2 | 1 | 3 | 20 | 10 | 30 | |
2 | 组织人事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3 | 经济运行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4 | 产业发展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5 | 投资管理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6 | 商贸服务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7 | 市场运行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8 | 粮食物资科 | 2 | 1 | 3 | 20 | 10 | 30 | |
9 |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2 | 1 | 3 | 20 | 10 | 30 | |
合 计 | 18 | 9 | 27 | 180 | 90 | 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