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2302019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经〔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5-07
发布日期:
2019-05-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政府:
2019年是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关键年,集贸市场达标提标建设是本轮创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城桥镇作为创建主阵地、主战场,集贸市场达标提标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根据区政府2月15日专题会议精神,我委牵头协调区创卫办、城桥镇、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生态城投公司,专题研究城桥镇9家集贸市场权属情况、资产结构、提标改造计划及存在问题等事宜,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现就城桥镇9家集贸市场提标改造问题请示如下:
一、关于厘清资产方面
目前,城桥镇范围共有9家集贸市场,分别是桥镇菜场、侯家镇菜场(以上2家权属城桥镇)、兴桥菜场、天峰菜场、绿海路菜场、湄洲菜场(以上4家划转权属委托属地管理)、新城菜场(租赁权属属地管理)、三沙洪菜场(民企权属民营管理)、健源菜场(租赁权属民营管理)。
建议区政府成立国有独资的菜场资产公司,将各部门所属国资性质的菜场资产总体划入该公司,而后采取委托城桥镇管理的方式,解决资金投入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可使国有资产产权清晰、保值增值。建议此项工作由区经委会同区国资委拟定实施方案。
二、关于9家集贸市场提标改造资金问题
根据李政区长提出的“区政府补一点、权属单位贴一点、镇财政出一点”要求,城桥镇9家集贸市场提标改造资金,拟按照区级菜场补贴30%、权属单位30%、城桥镇40%的出资比例落实。
(一)关于新城菜场。在本轮租期到期后,由城桥镇政府出资再续租一年,并进行提标建设及运营管理,
(二)关于绿海路菜场。由城桥镇政府开展达标建设,其资金分担由生态城投公司、区菜场补贴政策、城桥镇政府分别按30%、30%、40%比例出资。
(三)关于天峰菜场。由城桥镇政府开展达标建设,按照原委托管理协议零租赁续签10年,原供销社使用的四个摊位全部归城桥镇管理和收益。达标建设资金由区菜场补贴、供销社、城桥镇分别按30%、30%、40%比例出资。后续该资产可出售,另行商议。
(四)关于兴桥菜场。由城桥镇政府开展达标建设,其门店部分的资产由区市场局整体划转城桥镇,其菜场部分的资产按照原委托管理协议,续签委托管理协议并可延长至10年以上,其资金分担由区菜场补贴政策、城桥镇政府、区国资委分别按30%、40%、30%比例出资。
(五)关于湄洲菜场。菜场部分的资产整体划转城桥镇并由城桥镇政府开展达标建设。
(六)桥镇菜场和侯家镇菜场。由城桥镇开展提标改造建设,其资金按区菜场补贴30%、城桥镇70%解决。
(七)三沙洪菜场和健源菜场。由企业自行开展达标建设,其资金按区菜场补贴30%、企业自行解决70%。
建议9家集贸市场提标改造建设工作由城桥镇和相关企业牵头落实;区经委、区财政局按照菜场补贴30%的比例做好补贴资金的核拨工作(上不封顶),并指导监督建设标准和管理效能;相关权属单位要及时落实分担资金。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城桥镇创卫工作集贸市场厘清资产专题会议纪要》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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