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230201800001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体制改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经〔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1-23
发布日期:
2018-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政府: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制定的崇明区关于加强招商统筹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18〕3号)精神,为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生态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全方位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拟成立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政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胡明华 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汉明 区环保局局长
朱菊平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 雷 区税务局局长
陆建聪 区经委主任
张立新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宋学梅 区农委主任
汤建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 勇 区财政局局长
施菊萍 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施志琴 区科委主任
倪向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顾恵明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秦 雷 区国资委主任
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陆建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