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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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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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优化上线的“好办”事项,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效,做好市级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落地,不断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服务能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全年做出行政许可8749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本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办办件量年度比率为67.24%,全程网办办件量年度比率为66.73%,当场办结办件量年度比率93.29%。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本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行业开展批后监管。一是对注册在崇明的1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管,上、下半年各一次,覆盖率100%。二是对注册在崇明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除危运企业外,以下简称普货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三是开展对进口冷链运输的集装箱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年度抽查比例为30%。四是对省际客运站开展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五是对公交企业开展巡查,上、下半年各一次。六是对出租企业开展巡查,上、下半年各一次。七是对于水运企业、普通货运码头企业,指派监督员到码头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针对危险品码头企业,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八是重点检查占掘路工程中的回填工序,确保实际施工与修复方案一致;加强占掘路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路面按不低于原有标准修复。2022年,对普通货运企业监管23次,出租行业监管5次,省际客运站监管1次,公交行业监管15次。港口水运企业监管89次,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监管30次,涉路施工许可监管42次,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监管20次。

四、改革创新情况

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探索优化“好办”服务,根据前期系统运行情况和群众反馈意见,优化改进开办物流公司“一件事”、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路口“一件事”实施方案,不断优化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车辆换证)“好办”服务,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在流程设计、引导告知等方面提高好办度和亲和力,主动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办理,形成以“办”促“改”的良性循环。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抽查事项制定抽查方案,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进行抽取,完成抽取后及时派发抽查任务,开展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今年以来共开展抽查40次,检查市场主体105个,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对人反馈,要求落实整改。对于部门联合抽查事项,作为牵头部门,加强与参与部门的沟通,根据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按时开展联合抽查。今年以来牵头开展联合抽查3次,配合开展联合抽查1次,检查市场主体13个。

五、监督制约情况

内部监督方面,本部门实行行政审批三级审核制度,许可事项受理后,分别由科室人员进行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最终再经分管领导审批决定。同时在批后监管过程中,由两个不同科室同时参与事中监督和事后验收工作。

外部监督方面,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积极向企业群众宣传,可在线下场所(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对外窗口)进行评价,或通过线上“一网通办”平台的“好差评”功能进行评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努力,2022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电子证照调用功能不够简化,实际全程网办率还有待提高,办件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下阶段工作中,将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市交通委综合业务平台可优化内容,继续优化网办材料和流程。同时通过召开行业会议、行业培训、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向行业企业宣传“一网通办”,积极引导行业企业进行全程网办、调用电子证照,提升全程网办率和电子证照调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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