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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12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崇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规划》从适应崇明区长远发展、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停车供需关系和运行特征,落实各类型停车设施建设主体,通过内部挖潜、外部新建、错峰共享、优化道路停车多方面综合举措,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旨在解决停车位配建标准偏低、独立公共停车场建设滞后以及进一步挖掘停车资源等瓶颈不足。
总体上,《规划》的实施对理顺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推进停车难综合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为保障《规划》中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落实,《规划》提出了近远期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清单,任务内容涉及项目工程建设,建设主体须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将风险评估作为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内容,提出有效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确保《规划》中各项目能够如期、平稳完成。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