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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34X0201900721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贵办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总目标,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和效能、有效强化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入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是受区政府委托主管全区水陆交通运输的职能部门。下辖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崇明区公路管理所、崇明区航务管理所(崇明区地方海事处)、崇明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崇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71人。
今年以来,我委各事业单位均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开展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负责本区公路管理、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省际客运、公共停车场(库)、危险品货物运输、驾校、内河港口码头、水路运输、内河水上水下作业等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截至10月31日,具体行政行为的办理情况:
1、公路、城市道路:共受理行政审批83件,其中挖掘公路及公路用地许可2件,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涵或者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各类管线许可7件、临时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许可2件,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5件,共收取公路设施补偿费218.25万元;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11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56件。
2、公共交通:核发2017年度公交车辆营运证副证253辆,其中空调车250辆、普通车3辆,新辟公交线路1条,终止公交线路1条,调整线路走向、车辆数、首末班时间及站点13条。
3、道路货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59件,其中:专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134件,非专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25件;道路运输企业歇业50件;配发《道路运输证》2081辆;受理车辆等级评定4350辆次;批量注销215户。
4、机动车维修:新增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3户,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14户;变更二类机动车维修4户;延续许可二类机动车维修7户,三类机动车维修13户。歇业许可二类机动车维修1户;批量注销9户。
5、公共停车:共受理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库)并联审批32件,其中设计方案21件、总体(初步)设计11件;参与了24个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6、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公交394条次、681辆次,检查公交场站9户次,共查处违规案件4件;检查出租汽车1607辆次,检查出租汽车企业5户,共查处违规车辆6辆;检查长途客运174条次、181辆次,检查客运场站43户次,共查处违规案件61件;检查车辆维修企业15次31户,共查处违规案件12件,其中无证4户;检查普通道路货运825辆次,共查处违规车辆94辆,其中无证营运车辆18辆;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61辆次,危险品运输企业20户次,共查处违规案件15件,其中无证8件;检查停车场8次9户,共查处违规案件4件;检查驾培车辆64辆,驾培企业19户,共查处违规案件5件,其中无证5件。共开展非法客运专项整治52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54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5辆次,出动交警86人次,出动警车43辆次,共查扣非法客运车辆71辆;(其中,查扣市通郊非法客运车辆6辆)。
7、路政行政执法:共开展治超工作46次,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106辆次,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宣传资料80份,发现30起超载;在占路设摊等侵占公路用地的治理工作中,共清理占路设摊45处,清理占路堆物183处,共计1762平方米;共查处损坏公路设施案件21起,共处罚款4.95万元。
8、港航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910人次、车辆2250余辆次,检查各类船舶2134余艘次,查处违章船舶144艘次(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1例),罚款65.6万元,累计船员违法记分282分。
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继续倡导“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稳定交通行业秩序,努力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我委专门组建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科室、基层单位领导具体抓,组织严密、上下贯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我委印发了《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方案》,委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始终坚持把“带头学法、依法行政”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日常工作。
(二)规范执法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含义、试点单位及相关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二是我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意见相关规定》,强化各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审核部门的职责和作用的发挥,从而不断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区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委机构职能、业务工作等信息;同时在崇明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对各基层执法单位“双公示”信息予以公示,让社会公众在平台上便捷、快速知晓交通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四是按区法制办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有效加强执法约束
为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委非常重视交通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和内控。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成立行政执法自查和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评议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区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今年8月,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迎评具体方案,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委属执法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收集、健全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全面梳理执法人员及执法案卷相关信息,认真总结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迎评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拓展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专项执法监督;以认真、负责、务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创新办理思路、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狠抓办理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交通管理、交通执法不足批评的信访件,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处理,并一一回复来信人。三是聘请法律顾问。我委常年聘请专职法律顾问,把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适时给予法律咨询。
(四)加强内部管理,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我委坚持从健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制度入手,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从严要求,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约束,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政策,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7-2019))》、《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平时考核细则》及《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首次职务晋升实施方案》。通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政策的实施,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考核,严肃执法纪律,并通过职务晋升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通过积极组织各类法规培训和专题讲座,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还不定期邀请专家、法律顾问举办专题讲座,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考核和行政执法综合技能评比等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来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及职能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交通行业执法队伍建设
我委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推进轮岗交流、健全激励机制等方式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拓展执法业务范畴,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综合能力;通过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双公示”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有效运用“互联网+政务”技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网上审批、网上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事项;通过必要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三基三化”建设工作,提炼交通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形象。通过交通委、基层执法单位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进一步净化运输市场、规范交通行业管理和社会面综合协调治理。
(二)注重监督,有效防范执法过错风险
一方面加强对委托的执法事项的监督,通过定期抽查,做到委托事项事后监督全覆盖;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每月随机抽取案卷、轮流审阅、共同监督的形式,分别对执法案卷进行审理和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考核。组织各单位法制工作部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探索执法风险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市民宣传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者遵章守纪、安全作业的自觉性,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宣传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超限超载、挖路掘路等损害路产路权的危险性,不断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黑车”和自觉保护路产路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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