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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34X0201900722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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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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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区法制办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总目标,自觉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和效能、有效强化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入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是受区政府委托主管全区水陆交通运输的职能部门。下辖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崇明区公路管理所、崇明区航务管理所(崇明区地方海事处)、崇明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崇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主要负责本区公路管理、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省际客运、公共停车场(库)、危险品货物运输、驾校、内河港口码头、水路运输、内河水上水下作业等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
我委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30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121人,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我委及下属单位共作出行政处罚337件,处罚金额1369584元,共受理、审核、批准行政许可事项1517件。
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稳定交通行业秩序,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委严格按照《2018年崇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一方面认真做好本区第一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目录公告前校对确认工作,《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及本区政务服务内容校核完善工作,另一方面,按照“一网通办”的目标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深度升级工作,使申请人整个办事过程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甚至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助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二)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共享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权责清单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不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信息。同时,督促各基层执法单位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让社会公众能便捷、快速了解到“双公示”信息。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行业监管,切实做好内河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崇明内河辖区现有危险货物作业码头6座,危险货物船舶年均流量约1400艘次,危险货物吞吐量年均20余万吨。我委每月对辖区危险品码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实施监管全覆盖,对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基本实现100%现场监管,要求码头及船方在成品油装卸过程中必须在船舶及码头周围设置围油栏,防止意外泄漏的成品油扩散污染水面。二是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3月,市环保局、市交通委等12个市级部门联合下发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崇明涉及全市15个国家“水十条”国考断面中的4个。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委进一步加强了船舶防污染措施的执法检查力度,禁止辖区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三是积极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检查行动。按照《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我委在前期做好宣传告知的基础上,2018年以来,共检查船舶300多艘,发放宣传告知书520多份,抽取船舶燃油样品30份,查处使用超标燃油船舶2艘,罚款5000元。同时,积极引导辖区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预计年底前基本实现崇明内河辖区船舶停靠码头期间使用岸电的全覆盖。四是认真做好码头扬尘治理工作和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在崇明内河辖区39户扬尘作业码头全部完成扬尘改造、在线监测设备,以及地面硬化、喷淋、车辆冲洗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的基础上,要求扬尘货物装卸的码头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冲洗、喷淋等抑尘措施,并认真做好对扬尘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同时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空气预警等级,第一时间通知各扬尘码头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2、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一是按照《崇明区绿色交通发展指导意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对绿色交通发展的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崇明区绿色生态交通发展体系规划》、《横沙绿色交通专项规划》,倡导绿色、低碳交通出行,明确了构建“外优内畅、高效集约、绿色生态”的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目标。二是大力推广运用新能源公交车。在2017年新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辆总数55%的基础上,2018年调整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计划,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计划年内实现岛域内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场站建设。嵊山路公交停车场共设置公交停车泊位147个,其中充电车位140个,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70个,已于2018年6月12日交付崇明巴士公交公司运营;堡镇过渡性临时公交专用停车场充电车位113个,已于2018年2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堡镇汽车站改造工程抓紧推进前期工作,力争今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容纳180辆公交车辆停放、充电。四是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自2015年下半年引入EVCARD分时租赁以来,目前在崇明三岛已建成上线运营网点303个,确保了区域内分时租赁电动汽车达到400辆的规模。五是逐步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目前我区共完成建设公共充电桩260个,分布在G40长兴服务区、港沿服务区、东滩湿地、东平国家森林公园等主要旅游景点及备案的公共停车场(库)。六是积极推进长横水上交通清洁能源应用工作。结合长-横对江渡航程短的特点,通过调研,分别对比了电力驱动和LNG动力船舶的新能源动力方案的技术分析,并通过现场踏勘码头情况,召开多轮研讨会,对不同动力形式优缺点进行了深入分析比较。经过前期调研和多轮技术比较,作为国内第一艘纯电车客渡船舶,目前已取得初步技术和规范突破。七是探索启动公共自行车项目和新能源出租车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百姓提供多样化的绿色出行方式。
(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提升静态交通管理效能,缓解城区停车矛盾,我委主动作为,解决问题发展绿色交通新能源,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沪价管〔2015〕10 号)的相关规定,目前正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崇明区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停车收费办法》)。《停车收费办法》已征询区公安交警等部门意见,并与区人大、政协有关部门作了沟通,听取有关群众代表和13个停车场库经营企业建议意见。另外,根据区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意见,我委已就《停车收费办法》开展了网上意见征询,未收到市民和有关单位的建议意见。目前,我委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区府办,待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我委分发挥区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开展好联合整治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不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客运的整治力度,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的理念,通过开通崇明南门至五角场的e乘巴士崇明1号线和新海镇跃进汽车站至长江南路公交枢纽站的e乘巴士崇明2号线,开通陈家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至浦东北路1565号的e乘巴士崇明3号线,进一步提升市通郊公交线路便捷度;开通崇明南门至淞南新村、南门至顾村大家园、新河至顾村大家园、新民至顾村大家园、堡镇至顾村大家园的5条定制客运线路方便崇明籍出租车车驾驶员夜间通勤等方式,优化运力补给,同时引导非法客运驾驶员进行正规网约车资格申报,从源头上挤压非法客运生存空间,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我委坚持从健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制度入手,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从严要求,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约束,落实执法责任制。通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政策的实施,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考核,严肃执法纪律,并通过职务晋升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通过积极组织各类法规培训和专题讲座,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还不定期邀请专家、法律顾问举办专题讲座,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考核和行政执法综合技能评比等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来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及职能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监督管理
为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委从建立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为基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一是组建行政执法工作内部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委机关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办公室有关同志组成的行政执法自查和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区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市交通委通知要求,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评议考核方案,组织基层执法单位围绕具体指标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委机关定期对委属基层执法单位进行评议考核。二是要求各基层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区公路所建立了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制度,每季度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路政员百分考核表》放在执法人员档案中,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区航务所(区地方海事处)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内部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必须通过管理站长、分管所长、所长三级审批后方可执行。委执法大队成立了案件考评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抽查案卷卷宗,按照轮流审阅、共同监督的形式,分别对案卷中执法检查程序、被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证据材料、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审理和考评,有效地提高了案卷制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三是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既有对交通履职、交通发展的期盼和希望,也有对交通管理、交通执法不足的批评。同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委机关和委属执法单位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印发政务公开手册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处罚标准、纪律要求,意见箱和监管举报方式,增强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八)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我委常年聘请专职法律顾问,把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适时给予法律咨询。二是是在面对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或“12345”热线投诉时,我委都会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处理,并一一回复,尽最大努力在职权范围内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争取让群众满意;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扎根群众之中,广泛听取群众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落实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通过机构改革,完善执法力量的整合,在上级的支持下,充实执法力量,增强执法装备,加大软硬件投入,不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二)结合“放管服”,交流学习,研究制订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和标准,调整监管模式,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服务效能。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社会普法进农村、进校园,加大沟通、监督和协调,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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