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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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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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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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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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办文办会、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应急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访、机要密码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法制行为审核工作及其他法制工作。承担党建群团、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

(二)重大工程和城市更新科。

负责本区建筑、建材行业的行政管理和建设市场的稽查工作。指导本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城区等低影响开发技术应用以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重大工程建设、动迁腾地工作的有关决策指示和意见。负责市、区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协调推进工作,配合做好市重大办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本区重点地区动迁腾地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立功竞赛评选活动。健全完善区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全区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城市更新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制定区城市更新工作计划,跟踪督促区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实施。落实城市更新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承担市城市更新办下达的任务。

(三)村镇建设科。

负责参与本区乡镇集镇和村庄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建设计划的编制。牵头协调、指导本区开展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指导本区农村村民建房安全管理、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

(四)设施运营科。

负责本区城市燃气的行政管理,编制城市燃气规划并推进实施,协调落实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编制区管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专项规划,拟订区管照明设施的年度建设、改造及维护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协调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综合规划等相关工作,编制架空线入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并推进实施。

(五)建设监管和消防安全科。

指导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区范围建设工程较大以及以上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统筹协调消防相关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二、下属单位

区建设管理委下属4家事业单位:崇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崇明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崇明区燃气管理所和崇明区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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