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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委对上海建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0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建设工程企业相应资质予以撤回。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建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0家建设工程企业《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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