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本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4000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安专〔2024〕1号

  • 成文日期:

    2024-01-26

  • 发布日期:

    2024-01-26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本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加强防范应对工作

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频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春节期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抓紧抓好本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见效,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做实做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组织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严防坍塌、高坠、起重机械设备倒塌、火灾等事故发生,要重视动火作业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防范线路老化短路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建筑工地施工特点,全面做好节前停工停产、节后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不安全施工行为。各乡镇、公司(园区)、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管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摸清底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提醒、巡查、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

(二)加强地下空间和燃气安全管理

权属单位要增强地下空间的风险管控能力,严禁违规改性使用,完善地下空间安全、防火、特种设备等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做好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各燃气企业要做好燃气供应及应急保障工作,重点做好瓶装液化气配送、天然气供应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托现有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类资源调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落实保障队伍安排,保障节日期间用气安全。

(三)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

各乡镇节前要进一步开展针对农村自建房的安全检查工作,严防因雨雪冰冻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属地村居动态巡查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并按照“拆、停、封、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危房不进人、带病不经营”。针对未落实工程性整治的隐患点位,要全面核查硬隔离管控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对已失效或已损坏的隔离围挡及时维修加固。

(四)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范工作

为防范节日期间出现建筑玻璃幕墙爆裂、破碎、坠落等问题,各建筑玻璃幕墙业主、物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防范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巡查监管和整改监督制度,全力做好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保障城市有序运行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建立健全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置,细化值班值守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队伍的组建,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力处置紧急突发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行业管理部门,确保遇到灾情险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代章)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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