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7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60号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东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规划二路(江韵路-郁金香路)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请示》(沪崇东滩﹝2023﹞33号)及由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工程范围和建设内容
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方便居民出行,本工程南起江韵路,北至郁金香路,全长约866米,规划红线宽度为24米,为城市支路。机动车道为沥青砼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透水砖及花岗岩路面结构。沿线敷设给排水管道,新建桥梁1座及附属工程。
(二)横断面布置
横断面布置为4.5m(人行道)+15m(车行道)+4.5m(人行道)=24.0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三)道路结构
车行道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0.6cm乳化沥青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
人行道路面结构为一般路段采用透水铺装:6cm透水砖,3cm中粗砂,10cm C20透水混凝土,10cm碎石;陈白港~郁金香路段道路西侧商业用地周边采用花岗岩材质:6cm花岗岩+3cm干拌水泥黄砂(1:3)+10cm C20砼+10cm碎石。
(四)桥梁结构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盖梁+立柱+承台”形式,桥台采用埋置式轻型桥台,φ800mm钻孔灌注桩,桥梁跨径布置为36m。
二、工程设计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规划二路(江韵路~郁金香路)道路新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路基路面的设计方案。
(三)本工程须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完善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设计。
(四)本工程应进一步核对道路交叉口的用地范围,做到无缝衔接,核实周边地块与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关系,并深化、细化管线综合规划,确保桥梁设计符合后续管线敷设要求,同时应办理用地相关手续,满足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
(五)本工程需结合周边区域出行需求,根据路口流量预测对主要交叉口和车道进行渠化,进一步优化道路交叉口衔接,完善附属设施;优化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选用的材料应安全、环保;交通信号灯选型、接入等要求应满足交警部门的管理要求。
(六)本工程应按照《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等规定要求,设置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并合理设置双向公交站点、交叉口公交中途站位置和站距等。道路开发建设应在相应位置建设预留公交站点。站点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同时按照《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完善慢行设计,满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七)本工程应根据《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道管理技术规定》(沪水务〔2007〕365号)文件要求,桥梁建设时,其垂直投影面及上下游各30m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新建道路所需穿越的现状沟渠,若现状沟渠仍需使用,应确保通畅,可以涵代桥,涵洞型式宜采取方涵,其过流能力不应小于其现状过流能力1/2,涵洞地板顶高层宜高于河底高程50cm。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排口相关设计,新建、改建、扩建的跨、穿、沿河构筑物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等技术要求,不应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河道水质,满足水务管理部门的要求。
(八)本工程应根据《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道管理技术规定》(沪水务〔2007〕365号)文件要求,对于已整治河道,管线穿越河道时需绕过护岸桩尖,即穿河构筑物的顶部(包括保护层)距护岸桩尖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m(如燃气管线埋设有更严格规范要求,请参照执行);对于未整治的河道,应考虑其后续治理的可能性,穿河构筑物顶部(包括保护层)高程可以参照已整治河道情况设置(本区内同级河道均可参照),并预留一定安全距离。同时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及《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1﹞205号)的要求,根据实际开填方量及征地面积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报审及补偿费缴纳工作,并及时做好对接,满足水务管理部门的要求。
(九)本工程需考虑道路两侧地块后续开发,充分合理增加预留支管和接入井数量。雨水口应安装截污挂篮,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装置,并需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施工期间应落实临时排水措施,满足周边排水需求;新老管道衔接时注意安全施工,尤其防止硫化氢中毒。若涉及涉河工程、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等,应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水务管理部门的要求。
(十)本工程应与相关联道路等工程做好衔接并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交叉路口的设计,完善新旧路基路面搭接处理,确保道路贯通性,减少不均匀沉降。
(十一)本工程应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合理设计,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设计,并符合本市海绵城市相关指标要求。
(十二)本工程须处理好美观和养护管理的矛盾,应选择适宜在崇明地区生长的植被品种,并考虑四季搭配,以达到美观、自然的效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十三)本工程的照明应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光源应采用LED,显色指数≥65,灯具光效≥130lm/w,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十四)本工程需考虑杆箱整合,并满足《综合杆设施技术标准》(DG/T08-2362-2021)。同时建设综合杆设施时应统筹各类城市管理与服务系统或设施的建设需求,为后续发展提供预留,搭载设施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
(十五)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本工程总投资为7985.5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997.61万元,其他费用502.90万元,预备费225.03万元,前期费用32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本工程项目法人为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有关管理、配套部门评审的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2023年9月1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