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58号
成文日期:
2023-08-22
发布日期:
2023-09-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工程参建各方、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沪建质安〔2023〕424号)要求,我委决定于今年9月份开展崇明区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崇明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工程质量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通过报刊、展板、宣传片、主题采访、在线访谈、讲座等形式,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宣传。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多层次的工程质量教育活动。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在醒目位置悬挂本年度质量月活动主题等标语,全力营造“人人重视高质量,人人创造高质量,人人享受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一是聚焦多发质量问题,制定完善住宅质量管控清单。针对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和安全使用性能,完善对易发问题关键环节的管控。结合本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重点治理防渗漏及装饰装修等业主关心、百姓关心的质量问题,推进落实管控清单的预控、防范和监督举措。二是深化落实“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制度。贯彻落实《本市新建住宅工程“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制度(试行)》精神,推进预看房小程序的全面运用,通过信息公开、记录留痕,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质量责任,保障业主的看房权益。三是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提高。四是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等方面的义务。五是强化信用管理,强化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记分管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依法限制其建筑市场活动,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用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手段,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二是强化混凝土质量治理。持续开展混凝土施工质量和生产质量的治理。逐步健全预拌混凝土质量全过程监管的长效机制,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浇筑和见证取样等环节的问题。三是推进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深度培训,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贯彻落实《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强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关键环节质量管控,督促各参建单位有效履行质量责任和工作要求。四是提升基坑工程风险防范。持续强化基坑工程监督管理,突出对特殊工艺和非传统围护结构形式质量风险的防范,督促参建单位履行基坑工程风险预控和处置责任。
(四)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开展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一是开展质量创优观摩活动。由区安质监站组织观摩2个以上创优项目,充分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广泛开展质量创优和培训活动。各有关企业举办质量技能比武、质量标杆评选等争先创优活动,开展质量调查、质量问诊、质量攻关、质量改进、QC小组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开展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三是开展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各有关企业通过各类现场会、报告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四是各有关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及委托的工程风险管理机构、有关质量管理单位,应在“质量月”活动中积极发挥作用,广泛开展特色质量管理活动,实现工程质量共治。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策划。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相关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业,尤其是发挥好大中型企业示范引领作业;充分发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激发质量创新热情。要创新质量工作方法,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质量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新进展。要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活动的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有关单位应对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原因及时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同时,要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各工地要在10月6日前将《2023年崇明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详见附件)及对应活动总结情况、照片上报至区安质监站,请区安质监站汇总后将附件表格及“质量月”活动总结于10月8日前报送至区建设管理委建设监管科。
附件:2023年崇明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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