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汲浜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歇业的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2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7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56号

  • 成文日期:

    2023-08-14

  • 发布日期:

    2023-08-25

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汲浜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歇业的申请》已收悉核实,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汲浜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位于崇明区中兴镇新东18队,该站于2008721日初次取得上海市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19017010172),有效期至2026721日止。该站为配合我区开展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工作,优化站点资源,故提出歇业申请。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汲浜歇业申请,具体意见如下:

1、请你司于该站正式歇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来我委办理燃气站点供气许可注销的相关事宜,并交还供气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2、司应妥善做好歇业后燃气用户的供气保障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崇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规范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沪崇建管2017153号)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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