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7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55号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区建设管理委按照市住建委《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手册》及《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上半年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委巡查组抽查17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77.86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15家、施工总承包单位15家,监理企业13家。巡查以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义务履行为重点,具体检查现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各项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状况。
二、总体评价
从巡查的17个工地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工地存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责、施工质量标准化未全面实施、重要建材使用录入不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8个项目总包项目经理、总监或安全员到岗率低于当月施工天数80%,占巡查项目比例47.1%。
2、6个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执行带班检查制度,或带班检查记录不完整、造假,占巡查项目比例35.3%。
3、5个项目网上实名制信息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占巡查项目比例29.4%。
4、3个项目一线作业人员有超龄现象,占巡查项目比例17.6%。
(二)工程质量方面
1、7个项目重要建材检测报告未见、检测报告指标不全或与设计不一致,占巡查项目比例41.2%。
2、4个项目个别构造柱未按图纸要求设置、箍筋间距偏大、钢筋笼高度不足或爆模未处理,占巡查项目比例23.5%。
3、4个项目局部墙体砌筑未排版、个别砌块面积偏小(梁底)或断砌块集中使用,占巡查项目比例23.5%。
4、3个项目低窗台防护栏杆暂未安装或凸窗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占巡查项目比例17.6%。
(三)施工安全方面
1、8个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部分井架停层防护门未及时关闭,占巡查项目比例47.1%。
2、6个项目脚手架部分区域拉结点数量偏少,作业层局部防护栏杆未加设到位或部分通道口缺少防护棚,占巡查项目比例35.3%。
3、6个项目手持式机具使用拖线板,现场使用非标开关箱或未落实临时用电验收,占巡查项目比例35.3%。
4、3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占巡查项目比例17.6%。
四、通报批评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今年巡查组共签发整改通知单16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7份,对16名项目经理实施记分。结合巡查工作实际情况,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质量。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这个重点,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主体责任和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监测单位等单位的法定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二)推进专项治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继续深化工程质量治理力度,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针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总体可控。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成效。持续宣贯各类质量、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并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建筑从业人员“人人重视质量安全工作、人人营造质量安全氛围、人人享受质量安全成果”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员共同参与质量安全共管共治的新局面。
特此通报。
附件:2023年上半年巡查发现问题较多予以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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