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沙明珠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6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51号

  • 成文日期:

    2023-07-20

  • 发布日期:

    2023-07-20

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西沙明珠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崇旅﹝2023﹞19号)及由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为完善西沙明珠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明珠湖旅游景区的环境面貌,本项目位于东至南横引河,南至崇西公路,西至明珠湖路,北至三华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改建泵闸3座,污水管网4530米及道路改造等。

二、工程设计

(一)原则同意西沙明珠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二)本工程应完善相关规划、用地手续办理,满足规划部门的要求。

(三)本工程涉及环岛运河(南横引河段)管理范围,施工需在南横引河设置围堰,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河道管理权限,需进一步征询市级部门意见,并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及施工方案相关许可。同时需根据实际开填方量及征占地面积,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报审及补偿缴费等工作,满足水务管理部门的要求。

(四)本工程应优化室外排水设计,采用雨、污水分流设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标准。同时应注重安全文明施工,新老管道衔接时尤其防止硫化氢中毒。

(五)本工程应根据《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 /TJ08-7-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G/T-08-2093-2019)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停车位数量,优化停车场内部设计;充电车位数量和总功率满足规范要求,合理配建出租车候客站点。同时在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中,考虑周边公交可达性,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科学规划公交站点,同步建设经营性停车场,规范开展机动车停车场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同时西沙明珠湖园内道路提升建议参考《上海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指导意见》,满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六)本工程应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充分利用既有条件合理设计,满足本市海绵城市相关指标要求。

(七)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653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14 万元,其他费用609 万元,预备费311 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建设财力补贴90%,区财政安排10%。

(二)有关管理、配套部门的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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