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商请拟征用地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5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44号

  • 成文日期:

    2023-06-19

  • 发布日期:

    2023-06-30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350号的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因建造年代久远,与现行标准、规范存在多处不符之处,又因该站北侧接近居民区,南邻长江大堤,已无发展空间。根据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政府拟对该站实施整体搬迁。

2021年,我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东平镇政府以及上海崇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部门多次就迁建事宜进行选址踏勘。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满足迁建条件的地块全区仅两处,且均属于贵司。

2023年4月6日,我委发函至贵司,商请拟征用位于长江社区东侧2.4公里处地块。在收到贵司不同意的回函后,现再次商请拟征用位于长江社区北侧1.6公里处,距离消防站2.6km,现状为养殖坑塘的地块。拟征用土地面积为55亩,约3.67公顷。该方案相较之前方案存在不占用现状设施,对已有农场工作不造成影响的优势。迁建后的储配站将作为崇明区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配送等功能的主要基地,更好地服务于全区广大液化石油气瓶装用户。

为确保迁建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请予支持为感!

此函,盼复。

联系人:施敏  联系电话:13501606927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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