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根据市住建委《本市混凝土搅拌厂绿色环保管理工作提升方案》(沪建质安联〔2021〕37号)要求,我委建管所联合环保、水务等部门对我区22家混凝土搅拌厂(站)进行了绿色环保提升达标检查。检查中发现,上海振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长江滩涂范围内,因其所租赁区水务局的滩涂用地使用许可证已于2019年6月过期且未续租,区水务局在绿色环保提升工作中不予盖章验收,随即建管所将相关情况多次向市安质监总站如实汇报。
2021年9月中旬,贵委针对绿色环保提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合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会上,我委再次将上海振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滩涂用地使用许可证过期,区水务局不予验收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恳请市级层面领导给予指导。
2021年10月,上海振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即将到期并申请换证,经贵委审批同意后,取得了新的备案证明。此后,我委建管所多次派人上门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环保手续、实验室能力证书、备案证明等手续资料齐全,检查中,督促该企业尽快跟区水务局联系,抓紧办理更新滩涂使用证等过期手续。
2022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来崇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发现该企业违法占用长江滩涂,要求予以收回占用滩涂、停止生产并拆除场地建、构筑物。
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取得区水务局滩涂使用许可证。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以及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要求,根据自身职能,我委应如何对该企业作进一步处理,恳请贵委给予指导意见。
特此请示,望予以支持为盼!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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