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春节前,本区天气均维持在低温状态,持续时间较长,为加强我区岁末年初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寒潮应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会议部署安排以及市住建委《关于做好近期强冷空气应对工作的通知》(沪建应急联〔2023〕22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工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对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要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工地的封闭管理;对需要在春节期间施工的,要提前向区安质监站备案,并确保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二、做好应对防范
各工地要克服由于人员陆续返乡,开展隐患排查、应急值守人员相对较少的困难,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落实到位。特别要加强春节期间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基坑工程特点,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此外,要及时调整户外作业时间,为员工配备适当的冬季劳保用品及应急用品,保障员工安全。
三、落实值班制度
各工地要制定落实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到位。要切实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应急部门响应指令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备勤,细化值班值守安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春节期间信息传递渠道畅通。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响应和灾情发展变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处置,并切实按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将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行业管理部门。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安质监站要按照规定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通过视频监控抽查、现场抽查等方式检查责任单位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或处理。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