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14号
成文日期:
2022-12-21
发布日期:
2022-12-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7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公司(园区)、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遵照执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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