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12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2-12-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上海中心气象台12月16日11时00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预计未来48小时内全市最低气温将下降8-10℃,18-19日最低气温将下降到零下4℃到零下3℃,有冰冻,郊区零下6℃到零下4℃,有冰冻或严重冰冻。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本轮强冷空气应对的工作提示》,为切实做好本轮强冷空气应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建筑工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加强对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在进行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和机械操作时,对使用的梯子、登高面、吊装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高处、起重作业。此外,企业要及时调整户外作业时间,为员工配备适当的冬季劳保用品及应急用品,保障员工安全。
二、各燃气企业要做好燃气供应及应急保障工作,加强重要设施检查,及时应对低温天气引起的供应量上升和设备故障。重点做好瓶装液化气配送,天然气供应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依托现有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类资源调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落实保障队伍安排,保障用气安全。此外,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
三、各建筑玻璃幕墙业主、物业单位要积极防范极端灾害天气出现建筑玻璃幕墙爆裂、破碎、坠落等问题,提升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防范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巡查监管和整改监督制度,全力做好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防范工作。
四、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密切关注寒潮、冰冻或严重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事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力处置紧急突发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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