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08号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提示》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公司(园区)、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遵照执行,督促落实“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对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落实“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提示》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