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8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07号
成文日期:
2022-11-28
发布日期:
2022-11-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闭环管理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公司(园区)、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遵照执行,加强对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闭环管理的补充规定》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