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闭环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8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07号

  • 成文日期:

    2022-11-28

  • 发布日期:

    2022-11-29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闭环管理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公司(园区)、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遵照执行,加强对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闭环管理的补充规定》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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