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00号
成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日期:
2022-11-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有多个建筑工地出现新冠肺炎密接人员,疫情防控形势仍不容乐观。为筑牢工地防控屏障,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管住工地大门
继续加强工地出入口管控,对新进场和返岗人员、居住工地外通勤人员、参建方企业人员等所有进场人员逐个做好“扫码、查验、测温、登记”措施,落实专人督促场所码、随申码、行程卡、核酸检测信息(“四码”)查验管理。所有人员须持在沪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入场。
二、落实防控措施
在做好人员进场管控外,对于新进场人员(不包括来自本市其他绿色工地人员),要严格落实不少于2天静默期管理,并在静默期间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对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参建方企业人员、小业主代表、政府部门人员等临时到访人员,应按照事项(职责)在固定路线和工作区域开展工作,尽可能缩小活动区域,并由工地专人接待,做好全程活动轨迹记录。
三、严格责任追究
我委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工地出入口管理、静默期管理、人员核酸检测等方面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疫情扩散的,将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从严处置、从重处罚,并公开通报。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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